1、台湾专利的类别
台湾专利分发明、新型、新式样三种类型。发明、新式样申请需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申请案经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查合格后,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者,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20年。
新型专利:形式审查;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即核发证书,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2年。
新式样专利:实质审查;经智慧财产局审查合格后,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者,授予新式样专利权,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
对于发明和新式样专利,申请档案齐全符合基本要求后自动进入实质审查,不需申请人提出实审请求。
2、申请台湾专利所需文件
(1)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给代理机构的委托书,由申请人签章,每一申请签署两份。
(2)国籍证明 (Certificate of Nationality):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复印件,并经公证,一份国籍证明适用于同一申请的所有申请案,但有效期为三年。
(3)法人证明(Certificate of Corporation):作为申请人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经公证。
(4)宣誓书(Oath):由发明人或制作人签名、盖章,表达此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制作不是剽窃他人成果,多位发明人可共签一张。
(5)专利申请说明书及附图:
发明、新型申请应有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及附图,形式同在中国内地申请基本相同,如有在中国或其它国家申请,请提供申请号和申请文件。
新式样申请,可提供简要说明,说明产品内容与特点,新式样的附图要六面视图和立体图,最好有阴影线表现,也可用照片代替,如果是照片应提供一式4套。
3、台湾专利申请流程:
(1)递交申请(取得申请号)
(2)实质审查(约8-10个月)
(3)专利核准(约1个月)
(4)专利公告(3个月)
(5)专利领证
4、台湾专利申请的官方费用
申请费:发明750元;新型650元,新式样650元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50页起,每页120元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170元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210元
实审费:1550元
发明复审费:1550元
外观设计复审费:710元
台湾专利年费:
发明:
第1-3 年550/年
第4-6年1100/年
第 7-9年1770/年
第10-20年3500/年
新型:
第1-3 年550/年
第4-6年880/年
第 7-10年1770/年
新式样:
第1-3 年180/年
第4-6年440/年
第 7-12年660/年
5、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台湾专利的说明书,申请文件均需以繁体字提出。
(2)申请时必需提交的文件是请求书、说明书、图式、宣誓书等;委托书及国籍证明(法人证明)可在申请日之后60天内补交。
(3)在申请递交之后,对说明书或图式进行补正,可以被允许,但需增加补正费。
(4)如有延期动作,需增加延期费。
(5)应注意最好在公开之前在台湾提出申请,否则有被撤销的可能。
(6)根据《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58号),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申请人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应当在2010年9月12日(含当日)以后。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