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赵竹青)国家版权局昨日公布“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快播公司、百度公司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居首。
“国家版权局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包括:快播公司、百度公司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江苏扬州“动漫屋”网站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浙江杭州“爆米花”网站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湖南长沙好乐迪音乐娱乐广场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安徽滕某某等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上海朱某某等销售盗版教材案,江苏南京“6?04”销售侵权盗版光盘案,山东济南李某某等印刷发行盗版图书系列案和天津冯某某等印刷发行盗版图书案。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说,“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涉及江苏、浙江、湖南、山东、安徽、上海、天津等7个省市,版权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案件各5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为网络影视、网络动漫、网络音乐、KTV歌曲和软件领域侵权盗版案件;刑事案件分别为网络游戏、教材、音像制品、图书领域侵权盗版案件,涵盖了侵犯著作权案件的不同类型,对各地版权相关执法部门办案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指导作用。
于慈珂说,这些案件的查处,对侵权盗版分子产生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对各地版权执法相关部门查办此类案件也有较好的示范意义。“显示中国政府在不断加大打击线上线下侵权盗版行为的力度,版权保护环境正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