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就在电商卖家们“磨刀霍霍”备战这场线上大对决的时候,阿里有关注册“双十一”商标的《通告函》却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包括消费者在内各界人士的关注。对此业界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阿里此举涉嫌商业垄断,不可取;另一种则认为这是阿里的商标防御措施,很自然。孰是孰非似乎一时很难评判,然而,从这场有关“双十一”的商标注册风波,我们不难看出,商标的注册与合法使用已经成为当今商业行为中,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重要因素,其对企业的发展影响巨大。
除了“双十一”之争,近日,知名移动电源企业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飞毛腿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也牵扯到了商标官司。原因是由于飞毛腿公司使用与“爱国者”商标读音相同的“愛國者”和与之相似的“patriot愛國者”商标,导致消费者对产品认知造成混淆,并引发了错误购买。爱国者已经针对此事,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飞毛腿公司进行起诉。
爱国者公司前身是北京花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由著名IT创始人冯军于1993年创立。创立至今,爱国者生产的MP3、移动存储设备、包括现在市场广阔的移动电源产品都深受消费者的喜爱。“aigo爱国者”2006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二十多年来一直深受消费者的喜爱。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从2006年生产移动电源至今已达八年,拥有二十多年历史的老品牌,却成了竞争者觊觎的对象。
飞毛腿公司于2012年开始生产移动电源产品,并且将产品命名为当时已经广为人知的“爱国者”,给自己的产品标上了“愛國者”和“patriot愛國者”的商标以假乱真。同时在香港花1W港币另行注册爱国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爱国者(香港)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运作“愛國者”、“patriot 愛國者”移动电源。
显然,无论是飞毛腿的产品还是运营公司的名称,一般人看到都会与“aigo爱国者”联系在一起,也正是因为这种刻意的模仿,使得本欲购买“aigo爱国者”移动电源的消费者稍一大意就买到了飞毛腿公司的“愛國者”、“patriot爱國者”移动电源。对于飞毛腿的“愛國者”移动电源,网友为其打上了“山寨”、“假货”的标签,而对于飞毛腿公司的这种行为,则难逃“傍名牌”的嫌疑。此举虽与“双十一”商标注册性质不同,但同样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界的案例警醒后人。
从阿里在淘宝上开创双十一购物节至今,已有五个年头。期间,在中国众多电商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双十一”被打造成了全民购物节。11月5日,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发文称,“‘双十一’永远都是一个开放的节日,属于一起努力的全体参与者”。在业内人士看来,阿里倾向于将商标用于保护性防守,而不会发起商标战。但陆兆禧“避免被恶意滥用,注册双十一‘自然也必需’”的言语也表现出了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愈加深刻,对知识产权本身愈加重视。
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进行,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无论是阿里的“双十一”商标注册还是爱国者发声明对飞毛腿侵权行为的维权,都标志这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逐渐成熟。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是挂牌成立,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后,第一家挂牌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制度探索之一,同时也昭示着知识产权作为智力成果对企业、对个人的价值所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下,一切公平的竞争都是值得提倡的,这有利于搞活经济。以商标的使用为例,在竞争中可以有防守与反攻,但其基本原则仍是在法律的大框架之内,以保证消费者利益为前提,以不伤害其他企业为前提,此点需要每一个企业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