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网
说到“伤心凉粉”,你是先想到一种辣得让人“伤心”的凉粉通用菜名,还是会想到这是洛带林家老字号的注册商标“伤心凉粉”?说到“优盘”,你是否只想到这是一种计算机移动存储产品,而不是想到这是注册商标“优盘牌”移动存储产品?
从“注册商标”到“商品通用名称”的质变,并不在一朝一夕,有可能是商标持有者长期不规范使用的后果,一旦被认定为“商标淡化”,意味着,商标权利人常年付出的心血和智力付诸东流。
昨日是第十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连日来,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法院在审理一系列商标案件的时候,发现很多人虽然具有知识产权意识,却不知道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由于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从而有可能导致商标淡化,这是很危险的。企业如果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就有可能在诉讼中陷入彻底被动:虽然持有商标,却无法打赢官司。”
现状
侵权行为一告一个准
说到成都市龙泉驿区的洛带镇,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香辣可口的“伤心凉粉”。不大的古镇上,存在着数家伤心凉粉店,这让经营者林某感到非常苦恼:自己明明是注册了“伤心凉粉”的相关商标,但其他小吃店也打出了同样的标识。这不但让游客难寻“老字号”,也让自己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不久前,林某将镇上同样经营着伤心凉粉店的黄某送上了被告席。
黄某经营的这家店铺悬挂带有“伤心凉粉”字样的匾额。林某认为,其中的“伤心凉粉”字样与自己注册商标相近似,容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协商未果,她将黄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在小吃店使用“伤心凉粉”字样,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悬挂的招牌、牌匾,面积较大,印有的黄色“伤 凉粉”标识通过字体、大小、颜色的区别达到了突出效果,其中的图案更发挥着吸引消费者注意的作用,使消费者从远处就能一眼望见这一标识,牌匾上黄色或白色的文字和标识也较为醒目。消费者在阅读出同样的“伤心凉粉”含义后,被吸引到店中消费。加之两小吃店均位于洛带镇同一街道,地理位置相距不远,且销售的食品种类均包括各式凉粉,所以黄某的上述使用行为容易使相关消费者在看到其店铺门口的“伤 凉粉”标识时,存在误认为黄某的小吃店与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林某及其凉粉店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可能,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另外,黄某在其销售凉粉类食品的店铺内将“伤 凉粉”标识用于装饰的使用行为也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害。成都中院最终判决黄某构成商标侵权,店内停止使用“伤 凉粉”标识,并赔偿林某经济损失与合理开支共计5000元。
案件结果以林某胜诉告终,在成都法院,林某大张旗鼓地维权并不是第一次,一年多前,他看到锦里“乐山钵钵鸡”小吃店业主徐某也使用了“伤心凉粉”的文字,当即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最终,高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徐某立即停止在“钵钵鸡小吃店”的菜牌上使用“伤伤心凉粉”“伤心凉粉”文字,并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00元。
战果
商标拥有者十战十胜
说起来,“伤心凉粉”经营者林某是非常具有知识产权意识的。在10年前的2005年,成都人对知识产权还不太了解的情况下,林某作为一个小吃店主,能将自家的凉粉进行商标注册,依法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这确实是一种先知先觉的行为:2005年至2010年期间,她陆续注册了“伤心SHANXIN”“伤心凉粉SHANGXINLIANGFEN”“客家伤心”等在第30类和第43类商品上的文字及拼音商标,且这些商标通过店里卖出的每一碗让人难忘的凉粉和大家的口口称颂的宣传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伤心凉粉”味道独特、生意好、知名度高,自然就有了“傍名牌”的人,擅自打着“伤心凉粉”旗号的店家层出不穷。凭着自己是商标持有人这个硬性武器,几年间,林某的维权所向披靡,仅官司打了近十起,足迹遍布成都、川内,甚至省外。
“侵权店铺实际上很多,我们选择性地告了几家有代表性的,有成都本地的,有川内的,最远走到了重庆、陕西。从目前审结的官司情况看,我们作为原告都是胜诉方。”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科是林某的案件代理人,他告诉记者,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林某的维权意识很强,也很坚决。这不仅是案件胜诉带来的催化作用,更是企业想要发展,想要做大做强、占领市场的重要条件。
“只要还有侵犯‘伤心凉粉’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们肯定会继续维权到底。”陈律师表示。
风险
商标淡化致失去权利
注册商标不仅具有含金量,对外也是一种坚固的防御性武器,林某了然于胸,然而只要注册了商标就万无一失,就可以永远成为赢家,将“李鬼”们一个扫堂腿通通撂倒吗?答案是“不一定”。
就是这个“不一定”让陈科感到心里不踏实,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律师,他心里非常清楚,只要商标持有人对商标图样进行不规范使用,就会降低注册商标的显著性,极有可能引发商标被弱化成一种商品的通用名称,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旦发生了这种质的转变,就不再被商标法保护。“拿林某的例子来说,只要她一直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客家人给自己的凉粉起个名字—伤心凉粉’这类表述,店铺中的菜单上罗列的名称中有‘伤心凉粉’字样,‘伤心凉粉’注册商标的专用性就会一点一点地流失,四川人这么爱美食,要不了多久,‘伤心凉粉’很有可能将不再是一个商标,而成为一种通用菜名。可是对于这一点,林某作为权利人自己从来没有意识到。”
说到“商标淡化”,很多人可能并不十分了解,不过只要一说起“优盘”“尼龙”“川北凉粉”,这几个活生生的“商标淡化”个案,相信大家立刻就明白了。
“远的不说了,就说川北凉粉,当年就是一个注册商标,现在变成了通用菜名,很多饭店的菜单上都有这道菜,不侵权。”陈律师告诉记者。
应对
避免注册商标成菜名
通过审理林某与黄某一案,成都中院知识产权庭也意识到了“伤心凉粉”注册商标使用与商标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从而直接向林某发出了案件司法建议:这种不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正在降低注册商标的显著性,有可能引发商标弱化成通用名称的风险。
鉴于此,知识产权庭建议林某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改变“客家伤心”或“伤心凉粉”商标中文字部分的字体,对于组合商标中的文字及图形部分,或者文字及字母部分均应完整使用,避免仅使用其中一部分。此外,还需要正确标注R标志的位置。为了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风险,知识产权庭建议林某不要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客家人给自己的凉粉起个名—伤心凉粉,”的表述,菜单上不要罗列“伤心凉粉”字样,以及不要针对“伤心凉粉”颁发“经典菜品奖”“十大名小吃”等奖项,如果这样使用,都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伤心凉粉”是一种菜名或通用名称,从而减弱注册商标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知识产权宣传数十年,很多人拥有了知识产权意识,更多的人却不知道如何正确保护知识产权。”成都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钟晞鲲告诉记者,他们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时候,一直关注这类问题,目前,已经向林某以及另一个川内著名的注册商标权利人发出了司法建议。“商标淡化的后果是无形资产蒸发,巨大的经济利益消失,可以想象,到时候,即便商标持有人将注册商标悬挂在店堂里,也起不到保护作用了。”
据悉,截至记者发稿日,林某已经开始在店铺内着手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她的代理律师陈科告诉记者,已经收到了法院的司法建议,觉得这对他们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