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张震宇
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无疑扮演着创新“主力军”的角色。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开展的重大科技项目越来越多,但暴露的虚假项目、重复立项、草率验收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对国家和企业带来极大损失,使有限的科研经费无法应用在真正的科技创新上。
在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张震宇看来,要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应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中落实知识产权评议制度。为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张震宇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中落实知识产权评议的建议》的提案。
“知识产权评议非常适合重大科技项目,也非常适合其他重大科技经济活动。”张震宇认为,在立项、中期、结项以及后续的实施转化等环节实施知识产权评议,能够杜绝重复立项、虚假项目、草率验收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也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运用。
知识产权评议机制虽好,却并没有真正落实到重大科技项目当中,张震宇认为有多方面的原因,如重大科技项目中没有实际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在项目管理中缺乏对知识产权评议的明确要求;能够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的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匮乏,对评议成效缺乏监督和评价;对知识产权评议的价值认识不足,既要对虚假项目“设卡拦截”,更要对问题项目“逢山开道”,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才是开展评议的价值所在。
在张震宇看来,若要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中落实知识产权评议,顶层设计非常重要。他建议,我国应尽快成立国家层面跨部门协作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把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各地市相关部门的考核目标,推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落地。
事实上,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实际落地离不开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支持。“我国应大力培育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拥有大量的实务型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评议服务,能保证知识产权评议的质量和效果,应强化知识产权评议服务机构的培育和人才培养,提高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的积极性,由此推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真正落实到重大科技项目,提高科技创新质量。”张震宇建议。(本报特派记者 窦新颖)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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